加工装配证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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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全部或部分使用进口原料、零部件加工装配的货物,因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货物原产地规则的判定标准,未完成实质性改变的,出口企业可申请加工装配证明书。 申报材料: 1、加工装配证明书申请书1份 2、含进口成份产品加工工序成本明细单1份 3、商业发票1份 4、填制好的CERTIFICATE OF PROCESSING一式4联 5、进口合同、进口报关单及加工合同 6、进口货物的原产地证明书 办理流程: 受理-审核-预录入-核签-制证-办结 办理时限: 1个工作日 收费说明: 不收费 受理部门:绍兴市贸促会产地证窗口。 咨询电话:88601115. 传真:85132580 备注说明: 时限是指绍兴市贸促会办理时间,不含快递寄送时间
表格下载:绍兴市贸促会加工装配证申请表.pdf 绍兴市贸促会加工装配证申请表.docx 附: 样张(仅供参考) 信息来源: 市贸促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