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商会敦促履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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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商会敦促履约是指在国际经济贸易合作中,合同一方(被申请人)没有依约履行义务时,合同另一方(申请人)向中国国际商会或其分支机构提出申请,国际商会或其分支机构经初步核实,利用其在国际上建立起来的良好信誉和工作网络,直接向被申请人或其所在国的国际商会工作网络及其他商协会组织致函,促使被申请人履约,从而保护涉外合同当事人的正当权益。该方法适用于案情较简单,双方未申请仲裁或引发诉讼,且被申请人尚有履约可能的情形。
国际商会敦促履约,具有“程序简单,简便易行;费用低廉,时间迅速;不易斗气,利于合作”等优点。实践中,已帮助不少企业快速解决了涉外商事纠纷,受到了企业的好评。 敦促履约的程序 1、申请人提供文件资料: 申请人主体资格证明; 合同及履约情况; 被申请人违约给其造成的损失及计算依据; 被申请人的联系方式(电话、传真、手机、电子邮箱、公司地址、所属的商会),在中国有无办事处及投资企业,在其所在国或其他国家有无子公司、关联公司及办事机构。 2、由国际商会法律专业人员对该文件资料进行审查,了解相关情况。 3、以国际商会或其分支机构的名义向被申请人致函,其主要内容包括: 介绍中国国际商会的性质、背景和敦促目的; 客观介绍申请人反映的情况; 从国际贸易惯例的角度,阐述如申请人反映情况属实,被申请人应承担的责任; 向被申请人阐述其可以对申请人反映的情况可以提出异议; 如没有异议,应尽快履约; 限定被申请人回复的时间。 4、通常被敦促履约的被申请人会向国际商会回复或进行联系;如果被申请人在限定时间内未回复,国际商会将向其致《催促函》,并抄送原《敦促函》,同时说明:如其不回复,申请人有权申请商会通过其所在国商会予以协助。如其仍不回复,可根据情况再次敦促并抄送《敦促函》和《催促函》,并说明:申请人有权申请本会将被申请人的违约情况通报中国海关、商务部及其所在国的商会,对其商业信誉产生影响。 收费标准 可基于合同的标的、案情的难易程度及国外商协会协助而发生的实际开支确定,约3000-15000元人民币。 遇有国际货物贸易纠纷,除了求助出口信用保险,求助律师,还可以求助贸促会(国际商会)帮助解决。 中国贸促会(中国国际商会)浙江调解中心联系人:李春华 电话:0571-85811951,15958198371 信息来源: 市贸促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