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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办与疫情相关不可抗力事实性证明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1-30  12:41 浏览次数: 字体:[ ] 打印

关于申办与疫情相关不可抗力事实性证明的通知

 

各相关企业:

    当前,我国发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部分企业在货物及物流等方面遭受严重影响,可能导致国际贸易合同或承包合同无法履行。为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积极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联防联控工作,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帮助企业减少损失,根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章程》的规定,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可以出具不可抗力证明。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影响,导致无法如期履行或不能履行国际贸易合同的,企业可向我会申请办理与不可抗力相关的事实性证明。

    为了最大限度减少办证大厅人员流动数量、降低交叉感染的风险,保障企业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贸促会开发了线上认证平台http://www.rzccpit.com/,实现“不见面办公”帮助企业线上办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不可抗力事实性证明。 未使用网上申报的企业,亦可联系绍兴市区签证点办理,咨询受理电话:85124139。

    企业需提交的佐证材料:

1.企业所在地政府、机构出具的证明/公告;

2.海陆空相关延运、延飞、取消等通知/证明;

3.出口货物买卖合同、货物订舱协议、货运代理协议、报关单等;

4.其他所能提供的材料。

    特此通知。

    附件:申请疫情相关不可抗力事实性证明操作流程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绍兴市委员会

2020年1月30日

 

绍兴市贸促会关于申办与疫情相关不可抗力事实性证明的通知.pdf


信息来源: 市贸促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