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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受理签发中国-毛里求斯自由贸易协定原产地证书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2-28  09:09 浏览次数: 字体:[ ]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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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毛里求斯共和国政府自由贸易协定》(以下简称中毛自贸协定)将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自2021年1月1日起,依照中毛自贸协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中毛自贸协定项下进出口货物原产地管理办法》规定,申请人可以向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及其地方签证机构申请签发中毛自贸协定原产地证书,随附上述证书的出口货物依照中毛自贸协定相关规定在毛里求斯享受优惠关税待遇。

特此通知。

附件:

中国贸促会关于受理签发中国-毛里求斯自由贸易协定原产地证书的通知.pdf



中国贸促会商事认证中心

                        2020年12月21日




信息来源: 市贸促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