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受理签发RCEP项下原产地证书和背对背原产地证书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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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受理签发RCEP项下原产地证书和背对背原产地证书的通知 各相关企业: 《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以下简称“RCEP”)将自2022年1月1日起正式生效实施,实施成员方包括中国、文莱、柬埔寨、老挝、新加坡、泰国、越南、日本、新西兰和澳大利亚。 自2022年1月1日起,依照RCEP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项下进出口货物原产地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申请人可向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及其地方签证机构申请签发RCEP项下原产地证书和背对背原产地证书,随附上述证书的出口货物依照RCEP有关规定在RCEP成员方享受优惠关税待遇。 贸促会RCEP项下输新加坡、泰国、日本、新西兰和澳大利亚的原产地证书和背对背原产地证书将采用全面电子化签发,提供证书自主打印服务;输文莱、老挝、越南、柬埔寨的原产地证书暂不使用电子签章,需在证书上手动签字和盖章。 贸促会RCEP项下原产地证书、背对背原产地证书签发服务将通过贸促会网上签证系http://qiye.ccpiteco.net免费提供。同时,申请人也可通过已实现与中国贸促会原产地网上签证系统数据对接的第三方平台进行申报(相关信息请参考官方网址:http://co.ccpit.org发布内容)。 特此通知。 附件:中国贸促会关于受理签发RCEP项下原产地证书和背对背原产地证书的通知.pdf 中国贸促会商事认证中心 2021年12月20日 信息来源: 市贸促会 |